政治庇护成功,申请配偶
发布于: 2011/08/23  5:27 pm
请问一下大家,我老婆刚上完大庭(宗教)政治庇护成功,法官已
判她赢了,但律师说检察官有一个月的时间可以上诉(有人有
被再上诉的情况出现吗?),之后律师说一个月后我老婆就可以
申请我。(我是在她上大庭前领了结婚证)
但问题是我是香港护照从加拿大偷渡入境美国。。在美国是没
有入境记录更没有被抓过! 那这样需要先出境再等我老婆申请
吗?有人有跟我差不多的情况可以分享或解答一下吗? 谢谢
最新评论
yanzilinn
2011/08/27
不要出国
法律规定,为使家庭团聚,庇护受益人如家属在美国也可以申请,而不管该家属是什么身份。(Regardless the status)另外你的太太应当立即申请你--不管移民局上诉与否。第一,洛杉矶很少有移民局一方上诉的。第二,即便上诉,在移民上诉委员会两年后做出结论之前,你太太还是合法庇护身份。第三,移民局上诉成功的案例不多,除非申请人的案子不好,法官却乱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