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国务院(DOS)于2011年6月27日将DS-160非移民签证申请表再尊新版,USLawChina将此次更新的重点总结如下,提请广大读者注意: 1. “亲笔”签名提交 新版本表格明确规定,申请人必须亲自以电子方式签名并提交DS-160申请表,不得由他人代替。在新表格的起始页面中,就有声明提醒申请人注意:“根据美国法律,若非符合例外资格,您必须亲自以电子方式签名并提交自己的申请。这意味着即便有他人为您准备/填写申请表,您(申请人)也必须再进行检查,亲自点击‘签名提交’按钮。” 为强调这一点,DOS还对上述警示进行补充说明如下:“如果别人代替您点击该按钮,您的申请可能不被接受。”同样的警示贯穿整个DS-160申请表和相应的确认页。 2. 内容变化 新版DS-160申请表增加了六个与不可入境因素相关的问题。 3. 填写注意事项 打开表格页面的时间可能受网速影响,请您耐心等待。您要确保准备好护照丶过去的美签信息(如果有)和其它此次赴美相关文件,这会在您填写DS-160申请表时用到这些文件上的相关信息。注意检查申请,以免在下列重要的必填项中出现常见错误: A. 申请的签证类型 B. 目前的家庭住址 C. 过去的旅美经历 D. 过去五年在其它国家的旅行经历 E. 为您准备/填写DS-160申请表的人(姓名)和组织(名称) (如果有)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有关的相关新版DS-160申请表的信息,请点击进入美国国务院网站查看。 文章来源于:USLawChina美国法律联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