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贼受伤 屋主反成被告
世界日报记者杨青丶冯鸣台洛杉矶报导
November 19, 2010 09:01 AM
经济不景,盗贼猖獗,民众反击,但往往过当,反成被告案例也层出不穷。两岸三地对宵小「过街老鼠人人可打」的传统,在美国踢到铁板。
本月3日,洛杉矶一名19岁的入屋抢嫌,被屋主持枪追捕时不慎掉进已放乾水的游泳池,头部受伤,结果嫌犯反告屋主用武力威胁生命致他残废,无法工作,要求巨额赔偿。最近一项指导南内华达州民众如何应付入屋抢劫讲习会,参加者惊讶发现,屋主追打抢嫌出手过重,造成伤残,反被控的法律事件相当多。
去年万圣节发生在圣塔蒙尼卡的一起自卫案,则是一名日本留学生在万圣节前往一户民宅敲门玩耍,结果被主人误以为抢匪开枪致命。最近审判结果,陪审团裁定主人过失谋杀罪成立,判刑五年。
目前洛杉矶县地检署正重新调查2008年发生在3月5日北好莱坞一家华资餐馆附近的防卫致死案。当时一对夫妇在餐馆晚餐发生不快,两人回家路上发生拉扯,任职国民兵的先生随身携带手枪,太太惊慌中向路边一家刺青店夥计求助,引起先生大怒。之後刺青店老板用拳头将已有几分醉意的先生打倒,并劝说其回家。但几分钟後,先生回头找到老板,当场连开五丶六枪将店老板打死。本案开始以自卫追究无罪,但目前地检署也开始重新调查本案。
美国各州也发生类似情形,本月2日,印地安那州一名19岁的入屋抢嫌,被屋主追捕夺回抢走的来福枪时,枪枝走火打伤嫌犯,结果嫌犯告屋主用武力威胁生命致他残废,无法再工作。
另一案件发生在佛罗里达州,一名偷窃别人汽车内脚踏车的小贼,拿着偷来的脚踏车找买主,被害人发现後和两名路人共同把小贼按倒在地,一直到警察把他带走,没料到小贼控告他赔偿50万元伤残损害。
「如果盗贼没有威胁到你和你家人生命而被打伤丶打残甚至打死,不仅可能导致当事人巨额赔偿,还可能会坐牢」,洛杉矶县警察局华裔警官李明成表示,一些华裔新移民认为,以武力惩治入室盗贼理所当然,但事实却可能惹祸上身,「过往不少实例都是民众为出口气而赔上车子房子,甚至坐牢的惨重代价」。
美国刑事律师邓洪表示,不少华人新移民有一种误解,认为盗贼盗窃违反法律,受到惩治罪有应得。但事实上,如果对方在没有造成你生命威胁的情况下受伤甚至死亡,当时人会被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