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加州无数辛勤耕耘的小企业主而言,一场无声的“法律战争”正在上演。对手并非市场上的竞争者,而是一群利用《美国残疾人法案》(ADA)作为武器的“职业原告”及其代理律师。他们穿梭于城市街道,寻找的不是优质的商品或服务,而是门把手高度相差一英寸、停车位油漆略微褪色的微小瑕疵。随后,一纸诉状便可能带来上万美元的和解勒索。这已不再是保护残障人士权益的崇高使命,而是演变成一场针对小企业的、系统性的“合规钓鱼”(Compliance Shakedown)。

每一位企业主都愿意并理应为其客户提供无障碍的环境。然而,当法律的初衷被扭曲为一种商业模式时, defense防御变得至关重要。 前检察官、现任南加州知名审判出庭律师郑博仁(Paul P. Cheng, Esq.),在通过本文剖析这一现象的法律根源,并为企业主们提供切实可行的防御策略。

《美国残疾人法案》(ADA)是一项至关重要的民权法律,其初衷是保障残障人士能够平等、充分地参与社会生活。然而,在加州,这项立意良善的法律却正被一部分别有用心之徒所扭曲和滥用。一些连环原告(Serial Plaintiffs)及其代理律师,利用联邦法与加州州法之间的联动机制,将提起ADA诉讼变为一种针对小商业主的“淘金”手段,这不仅对加州的经济生态造成了严重冲击,也损害了ADA法律的完整性与公信力。

郑博仁律师指出,“许多企业主收到诉状时的第一反应是震惊和愤怒,继而希望强硬反击。这种心情可以理解,但在ADA诉讼中,情绪化的应对恰恰会落入对方设下的财务陷阱。最致命的错误是拖延。时间不是你的朋友,而是对方的盟友。每一天的流逝都在增加你最终的律师费账单,并可能让你失去法定的免责机会。我们的策略永远是:第一,立即进行专业法律评估,锁定真实风险;第二,火速整改,拔掉对方的‘獠牙’;第三,利用法律工具强势反击其无理索赔。记住,你的目标是解决问题并保护生意,而不是陷入一场成本无底洞式的意气之争。”

法律漏洞如何被利用:联邦法与加州州法的“危险联动”

要理解这场“诉讼淘金热”,关键在于看清联邦法与加州《Unruh民权法案》的相互作用。
联邦ADA法案(标题III):要求向公众开放的商业场所必须为残障人士提供无障碍设施,合规标准通常参照《2010年ADA无障碍设计标准》(ADAS)。若存在不合规之处,原告有权要求禁令救济(即强制要求整改)并索取律师费。

加州《Unruh民权法案》(California Civil Code § 51 et seq.):该法案将任何违反联邦民权法的行为同时视为对加州法律的违反,并规定了每项违规高达4,000美元的法定赔偿金。这里的“违规”定义极为宽泛。根据法院解释,原告首次遭遇一个无障碍障碍物(Access Barrier)可构成一项违规;之后因该障碍物而感到“被阻止再次光顾”(Deterred),又可构成另一项违规。这意味著,原告只需声称他/她曾到访某商户并遭遇了一个障碍物,就能立即主张8,000美元的法定赔偿。如果其再次“尝试”访问但仍因障碍物而却步,赔偿金还会以每次4,000美元的数额累加。

这种高额赔偿的诱惑,催生了一批以诉讼为业的“职业原告”。他们穿梭于加州各地,寻找甚至刻意制造微小的技术性违规(例如,餐厅的餐椅临时挡住了无障碍通道),随后立即提起诉讼。他们深谙,对大多数小企业主而言,高昂的诉讼成本远超过支付一笔数千至数万美元的快速和解费。

连环原告的滥用策略:企业主需警惕的恶劣行径

本所在处理大量案件中发现,这类诉讼常伴随著不诚信甚至欺诈性的行为,企业主必须有所准备:

“驱车式”诉讼(Drive-by Litigation):原告并未真正意图光顾生意,仅是驾车路过、不下车拍照,便声称因存在障碍物而“被阻止访问”。
伪造证据:有记录显示,某些原告团队会指使他人进行小额现金交易,以制造虚假的消费凭证,用于后续诉讼。
海量起诉:个别知名原告及其律师每年提起的诉讼数量超过千起,其行为已被北加州联邦法院多次警告甚至制裁,包括提交虚假声明、针对性起诉少数族裔企业等。
扩大解释:原告方常主张,仅凭看到一张可能存在障碍物的照片,就足以构成“被阻止访问”并索要赔偿。

企业的法律盾牌: proactive(主动)防御与法定保护措施

尽管形势严峻,但加州法律也提供了一些旨在保护企业、遏制滥诉的工具。善用这些工具是有效防御的关键。

1. 主动进行CASp检测(Certified Access Specialist):
这是最有力的预防措施。根据《加州民事法典》第55.56(g)(3)条,符合条件的小企业若聘请经认证的无障碍专家(CASp)对场所进行检测,并依据报告在120天内完成所有整改,则可在此期限内完全免除Unruh法案下的法定赔偿金。拥有一份CASp报告不仅是合规的证明,更能对意图提起轻率诉讼的原告形成强大的威慑。

2. 利用“整改宽限期”减少赔偿(California Civil Code § 55.56):
该条款规定,在收到诉讼通知后,企业若迅速(通常为30或60天内)移除被指控的障碍物,可以大幅减少甚至免除法定赔偿金。这强调了快速反应的极端重要性。

3. 善用地方联邦法院的特别程序:
针对ADA诉讼,一些法院设立了特别程序来管理案件。以北加州联邦法院的“General Order 56”为例,它强制要求双方进行联合现场勘察并尝试调解。被告方可借此机会要求原告方详细披露其律师费清单,这通常能有效戳破其虚高的律师费主张,为达成合理和解奠定基础。

结论与核心建议

面对ADA滥用诉讼的威胁,企业主绝不能抱持侥幸心理。被动等待只会成为下一个被锁定的目标。郑博仁联合律师事务所建议您采取以下步骤构建防线:

预防为先:考虑聘请CASp专家对您的营业场所进行一次全面的无障碍合规审计。
迅速反应:一旦收到诉状或索偿信(Demand Letter),立即寻求专业法律顾问的帮助。时间至关重要,任何延迟都可能意味著丧失法定的减责或免责机会。
立即整改:在律师的指导下,评估被指控的障碍物并立即进行修复。消除障碍物本身就能从根本上瓦解原告的诉讼基础,并是削减赔偿金和律师费的最有效手段。

从被动受害到主动防御

加州的ADA诉讼环境可能看似一片雷区,但绝望与被动承受绝非选项。郑博仁联合律师事务所专注于商业诉讼与风险防控,在处理复杂ADA诉讼方面拥有卓越的成功记录和大量和解经验。我们不仅帮助客户化解危机,更致力于为您构建前瞻性的合规框架,防患于未然。如果您正面临ADA诉讼威胁,或希望为您的企业构建一道坚固的防火墙,请立即联系我们,获取具有针对性的策略咨询。中文专线626.570.8888或邮件CN@pprclaw.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