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法官double book两个案子。
第一个只读结果,被拒了,是因为案子本身不够资格。
第二个很简单地过了流程,通过了,夫妻两人抱头痛哭。
其实这个法官很好通过,她是那种典型按章办事的人,
前面被拒的案情本身就没有达到申请标准。
我其实遇到过很多人非常自信地想当然觉得自己案情陈述非常完美,
实际上放到具体移民法当中甚至是不符合基本要求的。
有很多人从面谈的时候就没打好基础,
后面到了移民法庭阶段,再好的律师也无力回天。
所以还是要多多交流经验,请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
沟通顺畅是我一贯做事原则。
祝大家移民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