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杉矶华人资讯网1月25日报道 (记者 Shin ) 近日有读者表示,她在罗兰岗的某个华人商铺买了两袋泡面,营业员在结账时收了消费税。她表示质疑,认为购买泡面是不用收税的。然而商家没有多作解释,选择退钱退货,取消交易。消费者认为商家是在“华人坑华人”。对此,会计师牛培彦表示,袋装泡面需要再加工才能食用,不需要缴纳销售税。
图:华人在罗兰岗的商铺买泡面,结账时收了消费税。(来源:受访者提供)
洛杉矶居民何女士表示,1月初,她和女儿去罗兰岗一家华人商铺闲逛,买了两大袋“汤达人”泡面,售价是每袋10.99美元。当她结账时,店员告诉她,如果加了商家微信、进微信群,可以享有5%的折扣,于是她就添加微信并入群。总价21.98美金的两大袋泡面,减免1.1美金的优惠后,共计20.88美金。
但是在收银小票上,何女士发现这两袋泡面还有9%的消费税,即1.98美金,因此消费总额是22.86美金。她认为包装的食物成品不用交税,这1.98块税费是商家多收的钱。而且小票上并没有标注这是泡面,只写了custom amount,无法看出顾客购买的是什么。于是她找店员求解释,并要求商家出示注明是泡面的发票。
然而店员回复称,这款泡面是新品,她无法出示泡面的发票。何女士对此解释并不满意,之后店员打电话给经理求助,“经理在电话里问营业员,顾客是什么人?营业员回答说是中国人,然后经理就让店员不要卖东西给我了,直接退钱给我,这笔生意不做。”
何女士说,当时她听到经理的回复后内心气愤,“经理先问我是什么人,知道我是中国人以后,就直接退钱,不卖东西。经理甚至表示,如果我继续在店里纠缠,就让店员报警。这让我觉得商家是‘华人欺负华人’。”何女士更表示,她原本也想报警处理,但因为自己英文不好而作罢。
记者就此事联系了该商家,截至发稿时尚未收到商家回复。
对此,南加州会计师牛培彦表示,根据加州现有税法,一般来说,消费者购买食品(食材)不需要缴纳消费税,特别是购买后需要再加工才能食用的食材。例如像袋装泡面这样的食品,是需要再加工才能食用的,因此是不需要缴纳销售税的。
牛培彦补充道,外卖食品在特定条件下可能需要缴纳销售税。加州有关缴纳销售税有两个80%规则:
1. 商店(销售者)80%以上的毛收入是售卖食品的收入;
2. 商店80%以上的销售满足以下任意一条:
(1) 商店在自己的店内销售或者提供自己做的食品
(2) 销售热的食物(卖时高于室温的食物)
(3) 速食店的drive - in销售
如果商店满足了这两个80%条件,则外卖食品销售通常是要收销售税的。如果是连锁店,每个店铺要分开评估,即使是同一品牌的连锁店,可能有的分店要收外卖食品的销售税,有的分店则不用。
记者联系邮箱(shin@chineseinl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