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雇员被解聘时,应考虑解聘是否合法?雇主与雇员就像婚姻关系,形成容易,结束却难。我曾为雇主及雇员双方均辩护过。而我想只要大家能够了解法律多一些,很多的纠纷都能解决。以下是有关非法解聘的咨询。由于雇主雇员双方都与我联络过,因此双方信函均包括在内。
实际案例:郑先生
我是罗兰岗的一名员工。我们每天工作都很辛苦,而且还要饱受雇主的责骂。他说我很懒,又听不懂我讲的话(我来自中国,他来自香港)我们的工作环境很差,没有窗子,大家整天都在流汗。我辞了职,因为我讨厌我的工作环境。我申请了加州失业救济,但被拒绝,原因是我辞了职。我想控告我的老板。可以吗?
李先生—罗兰岗
郑先生
我是一名雇主。我看了我的员工李先生写给你的信,所以我想回复一下。李先生大多无法准时完成工作。他整天吸烟又爱讲话。我本想解雇他,但他先辞了职,我很高兴。我对员工都很好,每天给他们提供食物。现在他要控告我。有可能吗?
Harry-圣马力诺
律师解答各位,立案其实很简单。雇主通常都会有一些违规,但最终案子的输赢却不在我,而是由法官及陪审团决定。我也只能为你们提供法律分析的基本框架。
随意终止雇用关系在加州对于随意终止雇用关系有一个假设。任何人都可在任何情况下聘用或解聘任何人。除非是因为非法原因。在加州非法原因主要有:种族,宗教,性别,身体残障及性趋向。基本上歧视他人都可称作非法。
“
歧视”的总结:在此案中,很明显雇主及雇员都没有歧视。
例外违反公共政策被迫自动辞职:针对基本的歧视法律诉讼案有一个例外,就是一个叫做“违反公共政策被迫自动辞职”的诉因。就是原告方需证明其工作环境非常恶劣,以至无法容忍。
要素:诉因的要素虽不难被列出,但证明却很难:
*原告由被告雇用。领取现金的雇员不容易证明这一点。
*雇员应证明其工作环境违反了公共政策雇主在知情的情况下允许此类工作环境。
*证明其工作环境差,以至于任何人在原告角度都会做出辞职的选择。
*证明原告是因工作环境差辞职。
*原告方有受损害。不良的工作环境是原告受损的主要原因。
什么是违法公共政策法院规定“当雇主解雇员工时必须是违反了公共政策的基本原则…”是什么意思?加州最高法院规定,如要证明违反了公共政策的基本原则,原告需证明:
该政策必须被法律章程所认可。
必须公众化,要受益大众,而非只限于个人。
必须在员工离职时已被明确阐明。
必须是基本且重要的。
仅是非法行为不能打赢官司法庭表示仅是非法行为不足以赢取官司。
法官及陪审团要询问的是其他人在相同处境将如何应对?若除辞职别无他路的话,员工就可胜诉。
*裁决后的欠款
*应得的所有合理利益
*应得的所有合理涨薪
*员工未来如若继续在该场所就职所花费的时间的价值
*情感损失
*律师费
结论:
劳工纠纷案件通常对于雇主雇员双方都不易。但若能够懂得法律,就可尽早了解到案件是否有胜诉的可能。
< 法保网 > 提醒:
在加州的劳工法当中,雇主绝对是弱势群体,因为所有纠纷的取证责任在于雇主。如果员工说加班了,但是雇主拿不出员工没加班的证明,结果往往就是雇主要赔偿员工加班费加罚款和利息。又不能因为员工起诉雇主了而开除员工,因为会造成这是打击报复而被再罚款和再赔偿一次。解雇员工有必要的程序要走,加入法保网,了解合法又不违规的程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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