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狗血细节:
1. 原告女生在晚餐后被安排直接和刘强东以及两位助理坐上了京东公司为刘强东租的豪华轿车。
2. 在刘强东助理的示意下,司机驾驶豪车前往位于2115 Pillsbury Ave. 的一处豪宅。期间刘强东开始对原告女生动手动脚,她曾试图制止刘强东,但刘强东反而变本加厉将手伸进原告的衣服内甚至想要脱掉她的衣服和内衣。
3. 当女生发现并没有被送回家而是到了刘强东的住处时,她要求回家但刘强东拒绝了并且很生气的将女生强行拉进了车内后排座位,两位助理目睹了全过程。
4. 在回女生住处的路程中,刘强东继续对女生进行侵犯,刘强东的一位助理还将反光镜翻了上去不让司机看到后排发生的情况。
5. 到达女生住处之后,刘强东指示自己的助理留下然后单独和女生进入了她的住处。
6. 刘强东在进入房间之后直接脱掉了自己的衣服并且躺在了女生的床上,告诉女生她可以成为下一个邓文迪。
7. 不顾女生的反对,刘强东强行脱掉了女生的衣服并将女生按在床上与她发生了性关系。
对刘强东的诉讼理由:
1. 殴打以及企图伤害(在车内)
2. 非法拘禁(在车内)
3. 性侵(在公寓内)
对京东的诉讼理由:
4. 对殴打承担连带责任
5. 非法拘禁连带责任
6. 性侵连带责任
基于以上的理由,原告请求陪审团裁定被告刘强东为原告所遭受的身体和心理创伤支付不低于5万美金的赔偿金。
各位看官你们觉得谁应该赢?
1. 刘强东应该赢,不能让碰瓷的婊子得逞。
2. 女生应该赢,要让资本家强奸犯付出代价。
3. 不在乎,不关心有钱人的狗血破事。


刘龙珠律师
微信:lawyerlongliu9
电话:626-927-9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