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孟晚舟诉状怎么说
被告:加拿大政府丶边境服务局和皇家骑警。
理由:被告以例行边境检查为名,非法对孟晚舟拘留丶搜查和审讯,以便在逮捕孟之前搜取证据,违反了《加拿大权利与自由宪章》赋予她的权利。
事实:边境服务局没收孟的电子仪器,在取得密码后违法查阅其内容;非法搜查孟的行李;故意不告诉她受拘禁的原因;相关官员不当拒绝孟晚舟与律师见面的要求;非法拘留三小时后,孟才被告知已遭逮捕且可寻求协助。
诉状对引渡有何影响
两大影响: 取消引渡或是推迟引渡。
因为孟晚舟告的是加拿大政府违宪,如果法官最后裁定加政府违宪成立,那么孟就不会被引渡。由于孟诉状中的指控应该全部属实,孟晚舟大概率会赢得官司,即不会被引渡。
即使出现小概率结果,孟晚舟输了官司,引渡程序也会因本案的审理而被无限地拖延下去。同时这一纸诉状也将舆论重点从孟晚舟是否违法转移到加拿大政府是否违法上来。
不管是输是赢,孟晚舟这一起诉都是一步好棋。
最好的防守就是进攻,粗茶淡饭,不服就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