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妈是2014年2月12日来美国的,签证延期到2015年2月11日。
我11月刚转为美国公民,老公是美国公民。他个人近三年报税都是4万多,做母亲的经济担保是没问题的,我们是共同报税,但是因为我2013年的报税是负的,business loss(前期投资3万),这样我们在1040上总共的收入Total Income才6千多,不够担保线。
1丶请问老公填写I864A的total income是不是1040里面的第21项,还是填他自己的w2收入。我填写的I864里面的total income是不是应和老公的相符?
2丶请问这种情况,我是否需要等待2014年报税之后再提交申请,或者先提交申请,等移民局通知再补材料。
3丶请问是不是在妈妈的签证过期之前必须提交绿卡申请,或者可以在过期后三个月之内提交呢?如果可以到三月份提交材料,我的报税就达到要求了。
感谢各位帮助!
